“法官,秦某欠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法官,马上过年了,韦某还是没还我钱。”
近期,永福法院执行局电话此起彼伏,充斥着百姓焦急的民声。这背后一笔笔亟待解决的“执行账”,牵动着执行干警的心。
寒风难挡执行路,司法为民不降温。临近元旦,为打赢年末质效提升攻坚战,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给2024年工作画上圆满句号,近日,永福法院重点聚焦“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本次集中执行共执行完毕7件,和解13件,执行到位金额28万余元。
案例一:
2022年3月,被执行人秦某承揽某村田地平整工程,因挖机不够,便委托申请人温某协助,工程完工后,却迟迟未结劳务款,直到2023年7月20日,才写了欠条,并承诺在2024年1月31日前给付所有款项。但是借款到期后,秦某拒不还款,温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秦某诉至永福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秦某分期偿还劳务费12800元。但是秦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温某无奈之下向永福法院申请执行。12月26日上午,执行干警得到温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刻赶往高速收费站路口,并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秦某。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申请人温某愿意与秦某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二:
12月26日13时许,永福法院执行干警前往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韦某某户籍地查找其下落。多次敲门,院内无人应答。随后在村中走访,最终在村中便利店发现韦某某。拘传到院后,韦某某也感到十分羞愧,主动表示和解意向。在干警的斡旋下,韦某某当场向林某某给付现金6667元,同时承诺在剩余债务按期清偿。至此案件顺利终结。
案例三:
秦某某与曾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审理判决,由曾某某赔偿秦某某98506元。因曾某某未如约履行,秦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曾某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但并无可供执行财产。12月30日上午,执行干警对曾某某进行拘传。经了解,没有固定收入,一时难以偿还欠款。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组织双方进行和解,鉴于曾某某态度比较诚恳,秦某某表示理解,双方最终达成曾某某现场支付20000元,余款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案例四:
2023年12月,覃某在陈某处收果并欠下1.8万余元果款,后覃某向陈某补写《欠条》并约定欠款及利息在2024年4月前还清。到期后,覃某未按约定偿还欠款,陈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起诉。经永福法院判决后,覃某一直未履行生效义务。2024年9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覃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躲避执行。2024年12月,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得知覃某在其老家村口收购砂糖橘的消息。执行干警火速前往象州,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象州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双方高度重视,共同制定执行方案。在两地法院的紧密协作下,12月24日本案的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