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协同联动聚合力 “法”“商”共建解企忧——永福县“法院+工商联”非公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三起涉企纠纷
作者:唐晓萍  发布时间:2024-07-19 17:22: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经过县法院、县工商联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永福县法院3起涉企纠纷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获得圆满解决。县工商联党组书记谭美强、县法院桃城法庭徐全兴法官参与调解并见证调解协议签订。

这次纠纷涉及四家民营企业,问题主要集中在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和买卖合同上。企业先后向永福县法院寻求帮助。法院在审查案件后发现,案情清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适合通过调解解决。为此,永福县法院迅速启动了“法院+工商联”联合机制,指派主办法官与工商联专业调解人员进行有效对接,并利用该机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在集中的调解过程中,县法院和工商联调解人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引导和交流,最终使四家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经县法院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深入了解了企业的经营现状,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供了法律支持,并依法减免了三家企业的案件诉讼费用,以实际行动体现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作为和担当。多年纠纷一日解决,当事人对“法院+工商联”合力调解纠纷的这一工作模式给予了好评。

近年来,永福县法院与县工商联(非公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我们通过深化和工商联的诉调对接,打造‘法院+工商联’联合调解机制,就是为企业提供一个亲民、温馨、不紧张的解纷环境。今天的调解工作,即场签署协议、即时履行、和平握手,意义非凡。我们将一如既往为企业家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努力将涉企纠纷发现在源头、化解在萌芽,实现权益双赢、多赢共赢。”徐全兴法官说。

谭美强书记表示:今后,工商联将继续深化与县法院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深化“法院+工商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力求在矛盾升级前及发生初期实现化解,主要目标是推进涉企纠纷非诉化解,为企业节约诉讼成本,为社会节约司法资源。

下一步,永福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力度,加强多方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诉”的权威性和“调”的便利性有机结合,发挥“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优势作用,减少诉讼程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

 

永福法院 唐晓萍


 
责任编辑:永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