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近邻胜远亲,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应相互协商,理性沟通,协商不了也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争吵和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是酿成恶果的催化剂。
近日,永福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邻里之间琐事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付某与被害人杨某系邻里关系。付某的父亲付某德曾因杨某晚上制作米豆腐时,产生噪音影响其父子二人休息,导致双方产生矛盾。某日22时许,杨某再次在制作米豆腐时产生很大噪音,付某德便到杨某家的院子内理论,后二人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付某听到争吵后赶到杨某家中,发现其父亲被杨某按倒在地,于是返回家中拿了一把长约60厘米的砍刀,前往杨某家将其左小腿砍伤,威胁杨某并要求其停止制作米豆腐,还将杨某的手机丢在一旁阻止其报警。经杨某哀求后,付某才将其手机归还,随后离开。
经鉴定,杨某的伤属于轻伤一级;由于此次外伤,杨某左侧腓总神经、左腓浅神经和左腓深神经均断裂,导致其遗留九级残疾评定。付某在案发时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刑事责任能力受到限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付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付某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邻里关系的良好建立不仅有助于个人生活质量,也直接影响到生活的稳定与安宁。当邻里出现分歧或冲突时,我们应以包容和谅解的态度面对,积极寻求和平解决方案,避免事态扩大和情绪激化。同时,我们也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共同营造安全友好的生活环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八条第三款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