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福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帮忙朋友而故意伤人的健康权案件,判决被告吕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16万余元。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还被判处刑罚,现在监狱服刑,其中的教训值得大家反思。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1日晚上,李某等人到吕某的夜宵店吃夜宵,期间,李某与同桌汤某发生口角欲产生肢体冲突,吕某为帮忙朋友汤某,便拿起一只啤酒瓶将李某头部砸伤。后经伤情鉴定,李某构成轻伤一级,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李某另案提起健康权纠纷之诉,要求吕某赔偿各项损失共17.5万余元。后经法院判决,由吕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16万余元。
法官说法
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犯。本案中,吕某的故意伤害行为不仅构成了犯罪,而且还损害了李某的健康权,其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又被判决赔偿损失16万余元。吕某的打架成本确实太高,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对自己及子女今后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等都会造成影响。打架成本高,遇事先冷静,应该寻求合理合法渠道解决方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