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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成本高 劝君莫动手
作者:胡纯梅  发布时间:2023-09-25 11:37:48 打印 字号: | |

,永福法院审了一起因帮忙朋友而故意伤人的健康权案,判被告吕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16元。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还被判处刑罚,现在监狱服刑,其中的教训值得大家反思。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1日晚,李某等人到吕某夜宵吃夜宵,期间,李某与同桌汤某发生口角欲产生肢体冲突,吕某为帮忙朋友汤某,便拿起一啤酒瓶将李某头部砸伤后经伤情鉴定,李某构成轻伤一级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李某另案提起健康权纠纷之诉,要求吕某赔偿各项损失共17.5万余元。后经法院判决,由吕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16万余元。

法官说法

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犯。本案中,吕某的故意伤害行为不仅构成了犯罪,而且还损害了李某的健康权,其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又被判决赔偿损失16万余元。吕某的打架成本确实太高,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对自己及子女今后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等都会造成影响。打架成本高,遇事先冷静,应该寻求合理合法渠道解决方为上策。



 
责任编辑:永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