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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生态保护不停歇 普法教育零距离
作者:陆 强  发布时间:2023-09-25 11:32: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福法院西河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龙江乡双江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两起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23年2月28日,永福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全县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永福县管辖范围内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自2023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今年6月初,被告人梁某等三人和另案被告人张某在使用电鱼枪电鱼,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四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依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综合考虑到四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梁某等三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共计9000元,被告人张某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3000元,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非法捕鱼工具依法予以没收。该生态修复资金将转交相关部门,用于当地生态环境的修复。

宣判后,巡回法庭通过教育引导,让四名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也让旁听群众了解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法律后果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对发现非法捕鱼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

西河巡回法庭暨法治教育基地,既是永福法院打造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又是推动实现“环境保护+源头治理”的前沿阵地。下一步,永福法院将继续坚持“惩治、教育、修复”一体原则,既要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又要注重生态环境修复,同时积极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格局。


 
责任编辑:永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