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6月中旬,永福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永福县永安乡永安村开展涉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滥伐林木案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后,永福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犯滥伐林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另案被告人江某犯滥伐林木罪,被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两起案件对现场群众进行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宣传。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不仅提升了遵纪守法意识,更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永福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巡回审判与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多举措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为永福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