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永福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辅助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反映,接到被执行人的威胁电话,如果拍卖其房屋将要杀害拍卖人员。
经核实,该手机号码持有人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件的黄某。先前,永福法院经合法拍卖程序对黄某抵押的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并拟定于次日开拍。执行干警拨通黄某的电话了解情况,其承认威胁拍卖人员的事实,同时还威胁要杀害执行干警,并称有本事到家里抓他,然后挂断电话。
执行干警将该突发情况向院领导进行汇报,启动了安全隐患预案,先控制黄某进行口头训诫,但其情绪激动,根本不听训诫。执行干警当场宣读拘传票,将黄某强制拘传至法院。为避免再刺激黄某情绪,由法警将其控制在休息室进行冷处理。后经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黄某认错态度良好,并自愿签署保证书,保证配合后续的拍卖执行工作,从而结束了拘传,顺利稳妥地保障执行工作健康平稳开展。
法官提醒:当事人有诉求应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对执法干警及拍卖人员采取恐吓、威胁、辱骂等方式不可取,否则将会酿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害人害己遗憾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