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法院苏桥法庭始终坚持“源头化解,调解优先”的理念,不断优化基层治理工作,努力把纠纷在前端化解,充分体现司法工作的力度和温度,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李某与张某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后因用工问题产生矛盾。一天,李某到张某开的店中理论,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李某一气之下朝张某脸部打了一拳,张某顺势拿起身旁的剪刀将其手指划伤,而后李某报警。双方在派出所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张某自愿赔偿李某医疗费,具体金额以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李某经治疗,总共产生1100元医疗费,然而李某多次打电话给张某让其支付医疗费,但张某始终不予履行。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到苏桥法庭。
当天法庭值班的法官助理小唐接过李某的诉状及相关的材料,了解事件原委后,考虑到案件简单,事实清楚,并没有直接立案,而是先打电话了解张某对赔偿问题的心理动态。后经小唐来回做双方思想工作,并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一次性赔偿李某800元,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在诉前就当场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