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漓江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4月24日,永福法院组织干警到凤山公园开展“漓江保护日”主题系列活动。
活动当天,永福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在中洲公园举办环境公益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9万尾草鱼、鲫鱼、鲤鱼、鲢鱼、鳙鱼鱼苗至茅江河中。
活动现场,永福法院干警向往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讲解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保护漓江渔业资源和禁渔期管理规定,普及漓江司法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呼吁群众积极参与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永福法院将继续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漓江生态环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自觉做保护漓江、保护环境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