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永福法院组织干警到凤山公园前小广场,参加永福市场监管局及永福消委会举办的“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及维权途径,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并向商户讲解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提醒经营者要依法经营。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群众学会更好的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