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警钟长鸣 防患未“燃”】永福法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作者:潘瑾萱  发布时间:2022-10-27 10:43:22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封山禁火的通告》《永福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的文件精神,10月23日,中共永福法院第二支部委员会联合立案庭组建了“周末返乡森林防灭火宣传队”到罗锦镇的麻冲尾屯、香炉山屯和龙江乡芭芒冲、黑皮冲屯等九个森林覆盖率较高山区村屯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宣传队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在村屯的主要交通干道和人员密集场所张贴相关通告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计走访群众67人次,发放防灭火宣传资料180余份,张贴相关通告、戒严令30份。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将市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全力维护森林防火安全,筑牢森林“防火墙”贡献了力量。

下一步,永福法院将继续按照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筑牢森林防火线。

 
责任编辑:永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