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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久积怨 法官现场踏勘忙
作者:陈胡心  发布时间:2022-06-22 17:29:29 打印 字号: | |

“行要好伴,住要好邻,远亲不如近邻”,睦邻友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邻里和睦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基石。近日,永福法院百寿法庭干警来到永福县永安乡军屯村,就一起物权保护纠纷进行现场勘查并成功当场调解,两位老邻居门前这“一亩三分地”的纠葛终得化解。

原告韦某花和被告韦某玉二人都是古稀之年的老人,两家世代为邻,且皆为亲戚关系。2021年7月,韦某花称韦某玉侵占自家门前的一块土地,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后经军屯村委会调解、永安乡调解委员会调解,但均以失败告终。2022年2月,韦某花一纸诉状将韦某玉告上法庭并诉称,门口涉案的土地是1984年9月,自己拿其他地方的地与本村村民韦某道换的,当时写有契纸,而被告韦某玉在建房子时未经允许就擅自占用了自己的该块土地,因此要求韦某玉停止侵害,并返还其侵占的土地。而被告韦某玉则辩称,自己新建的房屋是以拆旧建新的方式进行的,也是经过了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且有相应的文件和证件予以证实,自己的建房用地大部分是自己原旧房屋宅基地,小部分是原旧房屋旁边无人使用的空地,并未侵占到韦某花所诉称的涉案土地上。

由于案情复杂,两家又是邻居,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也为了能够快速有效地化解纠纷,百寿法庭主审法官决定前往现场踏勘,力争让双方的矛盾尽快化解。在现场,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一道,实地勘察和测量了争议土地,仔细查看现场,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并与两家的后辈们也分别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明晰了案件情况。经过现场调查后,法官情理法并用,主持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从多角度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让当事人宣泄情绪,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认真帮他们分析矛盾的症结,不断减少双方的分歧,努力化解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两位老邻居就涉案土地问题达成和解,两天后,原告韦某花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撤回了对老邻居韦某玉起诉,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近年来,百寿法庭持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多元调解、灵活调解的作用,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人和、事了的目标,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丰富并积累了整体调解、联动化解矛盾的经验。


 
责任编辑:永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