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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苏桥法庭被评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作者:肖旺高  发布时间:2022-04-13 16:12:07 打印 字号: | |

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命名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的决定》,永福县法院苏桥人民法庭被评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苏桥法庭于2014年6月竣工,占地面积11亩,建筑面积1930㎡,现有五名干警,其中两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法警。法庭坚持“服务大局”理念,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坚守审判主业,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五年来苏桥法庭共受理案件1426件,两名员额法官平均收案713件,诉源治理有成效。

苏桥法庭在主动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外,同时也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围绕核心任务,法庭主动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模式,发扬枫桥经验”,通过“送法进村、进企业”和“巡回审判”,妥善化解民商纠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苏桥工业园区企业的经济纠纷达832件,诉讼标的达4.749亿元,苏桥工业园区企业的案件数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比例为68.3%,诉讼标的额占比达80.3%。

为实现法院一站式化解和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减少法院诉讼案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村屯诉源治理工作站和涉企纠纷联调中心的设立,优化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将司法服务工作延伸到社区、村屯的每个角落,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打造“无讼村屯+经开区”苏桥品牌,倡导村屯、企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调节,促进居民团结,企业发展,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良好营商环境。

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审判工作中,苏桥法庭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了解群众所想,企业所需,主动为群众、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凸显党员为人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党员的党性,增强了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在为苏桥某小区31户住户解决了10年办理不了的不动产权证,主办法官和庭里的同志来回往返国土、税务、住建等部门不下20余次,通过调取资料,给有关部门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经过近一年的努力,31户住户终于获得了不动产权证书,31户住户给法庭赠送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排忧解难办实事”的锦旗并在广西新闻频道播出。

今后,苏桥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和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加强诉调对接,坚持溯源治理,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司法能力,为服务苏桥经济开发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永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