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法院按照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推行繁简分流、要素式审判、小额速裁等一系列司改配套制度措施“落地开花”,极大地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永福法院以审判队伍现状和科学预测工作总量为基础,依托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随机分案”制度。
一是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随机分案。根据员额法官所在办案组及部门不同,对员额法官设置不同办案指数。由审判系统根据承办法官的办案指数以及存案数量的多少进行自动按序排定,确定承办人。如确实需要变更承办人时,须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审管办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排定承办人。
二是满足法官自身对公平的要求。任何人在系统随机分案过程中不得进行人为干涉,这样既可以有效防止法官挑选案件,也可以防止当事人挑选办案法官,保障司法廉洁高效。同时,也保证了法官办案量的相对均衡和受案机会的均等,有效解决了法官忙闲不均的问题。
三是倒逼法官拓宽司法业务知识。随机分案仅就刑事、民事、行政进行大分类,法官不再拘泥于审理某一指定纠纷类型的案件,因而需要积极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和技能,才能成为“全能型”的法官,承办各类案件,无形中既提升了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