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5月22日上午,永福县法院举办第四期“党性淬炼强素质、公正司法勇担当”业务研讨班。
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文清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与社会的重要讲话,强调法院要围绕“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后,两位女法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员额法官韦芳从涉家庭暴力案件,谈如何更好地保护女性的权益。员额法官陈航从自身审判实践,谈如何解决因离婚导致的未成年人抚养、老年人赡养、妇女权益保护等问题。
研讨班第四期由百寿法庭王宇庭长对婚姻家事审判实务作专题讲解。庭长王宇从离婚请求权的特殊规定、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财产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离婚案件中对婚内忠诚协议效力认定等方面进行阐述。
百寿法庭副庭长钟翔对继承纠纷、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典型家事纠纷案例进行解读,并以自己审理的一件相邻关系纠纷进行讲解。该案裁判于《民法总则》制定后,法官在作为两兄弟的当事人均没有提出适用习惯的情形下,主动依职权调查,并对习惯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适用习惯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判,使案件得以顺利裁判,避免了裁判的随意性,体现了司法对实质正义的追求。一审判决后,原告上诉至桂林中院,中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与会法官就家事案件纠纷在审判实务中遇到的反家庭暴力,外嫁女、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农村赡养纠纷,安全保护令适行等问题展开了激烈地讨论。本次研讨班全体法官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对于树立家事审判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办理家事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自家事审判改革启动以来,永福县法院以“为民司法,调解优先”为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家事审判工作亮点纷呈,形成了具有“福寿之乡”特色的家事案件温情审理模式,保证审判质效的同时也兼顾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2019年永福法院共受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243件,占全院民事案例20%,成功调解结案67件,撤诉52件,调撤率达48.97%。
2020年,永福县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将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履职,继续前行,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永福县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