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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解决纠纷|“电话+微信”日调解三案助企战疫
作者:肖旺高 曾兰秀  发布时间:2020-04-30 17:35:56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永福法院充分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驾护航。近日,永福法院苏桥法庭成功调解三起涉复产企业纠纷案件,为复产企业及时挽回资金27万余元。

2019年2月,原告桂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与被告广西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设备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并约定了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混凝土,被告却没有按照约定按时给付货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其仍拒不支付余款。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支付原告违约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于2020年1月到永福法院苏桥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诉给付15.8万余元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该案受理后,正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辖区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很多困难。考虑到被告住所地不在永福县,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及面对面接触,促使纠纷尽快化解,承办法官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了解,原、被告是长期合作伙伴,而被告也有意向原告给付欠款,但因疫情影响工程停工,导致资金紧张造成目前还款能力有限。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向原告给付了所欠的15.8万余元货款后,仍有违约金及律师费未给付。

助企战疫,再接再厉。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双方当事人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互相谅解,共克艰难。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怨隙尽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感谢法官,感谢苏桥法庭!疫情期间,帮我们公司化解了三起案件,快速追回部分欠款,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混凝土公司法定代表人感激地说道。

当日,主办法官又以同种方式帮助混凝土公司化解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事后,两起案件的被告均到庭履行了部分货款,帮助企业追回货款共计27.34万元,获得当事人的好评,为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抗击疫情,我们都不是旁观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买卖关系和谐稳定,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承办法官说道。

疫情期间,永福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同时积极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通过开设“涉企案件绿色快速通道”,线上线下联动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以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以此推动法治与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yf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