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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案件如期开庭,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
作者:李海燕  发布时间:2020-03-09 17:27:29 打印 字号: | |

日前,永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公告送达的民间借贷案件,用实际行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平衡兼顾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及疫情防控之间的矛盾。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仇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系公告方式对被告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开庭时间是2月6日上午9时30分。此时,正值全国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期间。此类案件,如当事人愿意延期的完全可以延期审理。办案人员电话征求原告及其代理律师的意见,原告及其律师认为已公告一次,延期又须再公告一次,审理周期较长,不愿意延期审理。永福县法院决定如期开庭审理,同时做好防控工作,告知原告及律师必须佩戴口罩出庭。

开庭当日,法院做了严格的防控工作。选用空间较大,空气流通较好的大法庭;开庭前,派专人对开庭的场所进行了消毒;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上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全部正常;原告及代理律师佩戴医用口罩在法院的安检口接受了体温测量及消毒,值班人员做了检查登记。

庭审时,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等权利。 因被告未到庭,该案无法进行调解 ,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全程佩戴口罩。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网上直播。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交与原告及代理人阅读,无误后,进行了签名确认。至此,半个小时的庭审活动顺利完成。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永福县法院审理该案时,做好了严格的疫情防控工作,既避免了案件的延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做到疫情防控、案件审理,两手做,两不误,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同步推进,让人民群众在防疫期间同步感受公平正义、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永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