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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无偿献血,关爱他人
作者:曾兰秀  发布时间:2019-08-16 16:52:48 打印 字号: | |

图为工作人员向文中杰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8月16日,永福法院文中杰同志荣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表彰的2014-2015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奖项。

捧回证书,文中杰同志感到非常荣幸。“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就开始献血了,每年都会主动参加无偿献血,收到血液被采用的消息,都觉得特别开心,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小事,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在法院,还有许多干警志愿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共同为文明创建工作做出贡献。

根据2014年《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设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8000、6000、4000毫升的无偿献血者。


 

 
责任编辑:曾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