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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作者:文中杰  发布时间:2019-04-19 18:06:59 打印 字号: | |

      4月2日,永福县非公企业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并签署了《永福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十项措施》。
      永福法院根据十项措施,即从增容调处平台;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行跨域立案制度;全面推行“网上立案”措施;坚持“二个慎重”,慎行司法强制力;依据自愿原则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行司法确认制度;建立非公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制度;推行诚信诉讼制度这十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司法保障民营经济机制。
      工作站成立后,永福法院秉承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司法,为永福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保驾护航。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县支行与桂林永福龙港绿色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姚某、梁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从2018年9月10日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坐落在苏桥园区的民营企业,目前经营出现一定困难。在执行中,执行法官既从保护申请人的债权出发,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境,以利于桂林永福龙港绿色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今后能够继续发展,执行法官多方积极协调。2019年4月15日,执行双方就本案执行标的本金1600多万元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落在苏桥园区的桂林永福龙港绿色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重新焕发生机,该公司的董事长姚某对永福县法院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表示满意。
      下一步,永福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为民司法,以建设平安和谐永福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民营企业健康,为永福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文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