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永福法院在市中院召开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会议第二次分会,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韦海国,执行法官秦峰、韦胜忠以及融和公司管理人出席会议,共有228名债权人参加会议。
会上,主持人宣读了会议须知、债权人权利义务,合议庭审判长韦海国宣读了会议规则、破产合议庭组成人员,会上指定了桂林市第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甘泉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在会议上作了阶段性工作汇报,对债权审核标准进行了解读,并在会上公布了债权审核情况,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7天内提起书面异议。会议最后,管理人汇报了融和公司财产状况,并宣读了重整思路。
下一步,永福法院将对融和公司财产进行进一步核查,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方。由于融和公司破产重整案涉及大量购房户债权,存在一房多卖等现象,涉及人数较多,此次破产重整案的成功处理,可以更好的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数十年积案,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