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野味,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竟然私自非法改造枪支!到了最后,野味没吃到,但自己却获了刑。
近日,永福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制造枪支罪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因为生活在山区,为了吃到山里的野味,抱着侥幸心理的赵某萌发了做一杆枪的念头。2017年,赵某在五金店、钢筋门面等地分别购买了射钉枪、无缝钢管、射钉弹及铁砂等物品,随后进行非法改装。2018年10月12日,永福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赵某家中查获射钉枪改制枪支一把,铁砂、射钉弹若干。经鉴定,所查获的枪支能正常击发,属于火药类枪支。
永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利用购买的射钉枪、无缝钢管等配件,非法改装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