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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高效调解 迎来新年工作“开门红”
作者:曾兰秀  发布时间:2019-02-15 17:00:24 打印 字号: | |
  2月11日,大年初七,当人们还沉浸在欢乐的节日氛围里时,永福法院的干警们已经调整好状态,投入到有序的工作中。上班第一天,立案庭便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迎来调解工作开门红。

    案情回顾

    2010年,家住湖北省的赵某与永福小伙子潘某在深圳打工时认识、相恋、结婚,并育有一女。2014年6月,两人因为确定居住地问题产生分歧,潘某一怒之下带着女儿离开赵某,此后夫妻二人分居,导致两人感情逐渐淡薄。分居期间,女儿一直跟随潘某生活,赵某曾多次要求潘某允许其探视女儿,与其协商居住地等事宜,均未果。2019年1月,赵某向永福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月11日,新春上班第一天,夫妻二人来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离婚。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组织二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抓住双方当事人因居住地问题、小孩抚养权问题这一矛盾,以孩子作为案件调解突破口,分析各自存在的不足,耐心讲解家庭婚姻、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但双方均表示不愿意和好。

    由于双方当事人态度坚决,承办法官在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生活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并提出建议。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赵某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自愿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并对女儿有探视的权利。赵某、潘某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案件圆满结束。

    法官高效调解,获当事人好评,认为永福法院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是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干警们表示,新年要有新气象,新春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要起好步,开好局,奋力实现2019首季开门红。
责任编辑:曾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