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事业前行的动力,不日新者必日退,公平正义要实现,更要以高效的方式实现,使命在身,前行的脚步一刻不可松懈。今年以来,永福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创新创优,不断增加部门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回应群众司法期待,多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经典案例《夺命合伙人》首次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专题播出
7月3日,永福法院经典案例《夺命合伙人》,是全市基层法院首次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专题播出的案例。《法治天下》是中国教育电视台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共同打造的一档法制类电视节目。采用演播室加外采小片的形式进行录制播出。栏目由主持人引导,案件主审法官亲临演播室,讲述案件审理来龙去脉,还原第一法庭现场,详解案情细节。栏目以树立法官形象、展示法院风采为理念,讲述典型案例,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声音。
二、推出广西法院首份家事审判漫画和执行漫画
创新性宣传,推行审判漫画宣传模式。永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根据2018年真实案例,推出了广西法院首份家事审判漫画和执行工作漫画,将这两组漫画发上永福法院公众号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在微信上群众纷纷转载并点赞,法院通过漫画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首用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作为量刑考量因素
8月8日,随着一万尾草鱼苗游向茅江河深处,一起由非法捕捞者采用生态修复机制进行补偿的案件落下帷幕。为保护好辖区生态资源,永福法院本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谁毁坏、谁修复、自愿放植”的原则,在打击破坏环境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机制,改变以往对非法捕捞者直接拘留、罚款等处罚形式,司法助力提升“河长制”。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4个案件,坚持以修复生态为目的的司法理念,在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判令被告人以种树或其他方式来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四、首次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永福法院召开
11月19日,桂林市中院在永福县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有关工作会议以及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总结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全面推进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五、成立全市首个基层法院婚调委
2018年4月,永福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永福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永福县检察院、司法局、妇联、公安局、民政局等成员单位定期派员诉服中心婚调委共同对家事纠纷进行调解,将家事纠纷进行妥善处理,尽量不让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同时,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调解家事纠纷将适时引入法律援助与心理咨询,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建立和谐幸福的家庭关系。
六、首次将审判辅助事务中心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相分离
今年3月,永福法院首次将审判辅助事务中心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相分离,并科学配置司法资源,重视司法辅助事务人才培养,念好“分、管、培、研”四字诀,建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让法官专注主业,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七、建立离婚证明书制度
2018年5月,永福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出具实施文件,全面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在今年3月,永福法院结合当事人实际诉讼需要,发出了首份加盖法院公章的《离婚证明书》,以证明当事人离婚事实。《离婚证明书》中只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了裁判文书的其他内容。当事人持《离婚证明书》即可到相关单位办理户籍登记、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证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
八、建立诉前司法鉴定制度
司法鉴定是制约审判质效的重要原因,诉讼服务中心在2018年中开始推行诉前司法鉴定制度,将有可能需要鉴定的案件(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诉前案号的形式,依据法律规定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双方选定鉴定机构并即时进行委托鉴定,极大简化了立案后的审判流程,也保证了审判绩效的极大提升,鉴定意见在案件正式立案前形成也能对当事人调解结案产生积极的影响。2018年永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经委托了四件诉前司法鉴定案件,诉前司法鉴定制度初步取得成效。
九、“7人合议庭”审理首例公益诉讼案
10月30日,永福法院由“3名法官 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今年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永福法院审理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是永福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重要举措,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有效提升了庭审效果,提高了裁判的社会认可度。
十、首次适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2018年初,永福法院首次适用合适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参加诉讼。该制度的意义在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可以弥补法定代理人无法支持刑事诉讼、参与社会矫正时给涉案未成年人带来的焦虑、孤独、恐惧等心理缺失,便于做好情感慰藉、情绪抚平工作,使未成年人真正理解诉讼权利,保障相关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监督相关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全面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
十一、与县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联动,出具首份司法确认书
7月27日,永福法院对永福县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依法进行确认,并下发民事裁定书。这是永福法院发出的首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此案也是永福法院受理的首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诉讼并不是化解纠纷的唯一途径,永福法院首例司法确认裁定书的发出,实现了人民调解和司法活动的相互衔接,进一步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为人民调解协议赋予了法律的权威和保障。同时,有利于合理分流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了诉讼成本并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为人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二、首次开展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活动
应永福县公安局邀请,11月9日,永福法院模拟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永福县公安局某派出所不服治安行政处罚纠纷案。这次行政诉讼模拟庭审活动,是贯彻落实《行政讼法》的有益尝试,是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工程的一部分,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件的警示和引领作用,有助于行政机关了解庭审规程,把握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所关注的焦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行政机关发现、反思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自觉性。
十三、桂林首家与今日头条签署追逃公益项目合作协议的法院
2月26日,永福法院与今日头条签署追逃公益项目合作协议,正式开启与今日头条在追逃项目上的战略合作。“头条追逃”合作项目从根本上颠覆了以往通过传统媒体进行“老赖”线索征集的发布方式,在头条人工智能分析技术和大数据精准计算有效结合的基础上,实现了案件信息的精准推送。永福法院与今日头条战略合作是巧用、善用新媒体资源服务实战,司法为民的又一有力举措。
十四、首次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
4月13日,永福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举行“执行悬赏、救助保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此次永福法院与保险公司的跨界合作,对开展诉讼保全、执行悬赏、执行救助等方面都提供了便利,是在落实便民执行工作上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十五、首次通过今日头条直播执行过程
7月13日,永福法院精心组织,集结警力与相关机关的工作人员共40余人,奔赴广福乡龙溪村,执结一件排除妨碍纠纷案,并首次通过今日头条直播执行过程,引发众网友围观,广大网友们积极互动,纷纷对直播执行进行评论点赞,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十六、引进“执行天眼”系统,提高执行效率
10月29日,永福法院与新浪司法频道签订了执行天眼查询服务合同协议,成功引进“执行天眼”系统。在“执行天眼”使用初期,永福法院已经通过系统成功锁定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位置。下一步,法院将利用“执行天眼”系统,加大查人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提升了执行效率,有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
2018年是永福法院拼搏进取、改革创新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在新的一年,永福法院将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为永福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