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福法院获全县2017年度绩效考核一等奖!
作者:曾兰秀  发布时间:2018-08-31 11:01:36 打印 字号: | |
  8月29日,永福法院荣获全县2017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一等奖!据悉,这是该院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荣誉背后凝聚了全体干警的汗水和努力

2017年,永福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创新思维、汇聚力量、挑战困难、破浪前进!

一、坚持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2017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07件(含旧存,以下相同),办结1672件,结案率97.95%,同比上升3.75%,法官人均结案79.97件,同比上升89.95%。

惩治犯罪,维护平安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2件184人,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敲诈勒索案件共59件78人,审结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品案件共22件25人,审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共20件25人,审结贪污贿赂及渎职案件共11件12人,严厉打击非法上访,对长期非法上访人员罗某作出有罪判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定纷止争,护航和谐发展。加大调解力度,调解和撤回起诉率50.61 %,同比增长8.85个百分点,推行诚信诉讼制度,防范虚假诉讼,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力促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发布桂林市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共审结家事案件236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尤其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财产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全年共审结执行桂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案件36件,结案标的额 5367万元。

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件。加强辩法析理,促使作为原告的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案件5件,常态化开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共5 人次,切实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雷霆出击,兑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510件,标的到位额2.9亿余元,到位率从去年的30.63%提高到63.92%,结案率和标的到位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二名。完成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额98万元,为当事人节约拍卖费用5万余元。开展春雷行动、秋季行动、冬季风暴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2人,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357人次,查扣车辆35台,依法入户搜查18件次,司法拘留“老赖”65人。

二、坚持司法为民,回应司法需求

深入落实各项司法为民要求,拓宽司法便民渠道。率先开启立案双轨制,增设导诉台、推行办事区域集中管理、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措施,开展巡回审判50余次,率先成立律师工作站,调处案件247件,司法助力精准扶贫,参与调处“三大”纠纷,直播庭审218件,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185份,发布及更新司法信息共45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送法下乡进校园8次,举办公众开放日10次,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5.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8万元。

三、坚持司法改革,提升司法能力

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任命了首批21名入额法官,成立了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共3个专业法官委员会,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组建了新型审判团队,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共办结案件1085件,占比为64.89%,全年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59期(批)320人次,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新增人民陪审员19人,扩大了司法民主,创新民商事案件送达方式,通过共享县政法委综治平台进行送达,率先启用移动云MAS平台短信送达。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以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结合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八项规定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建,通过“公推直选”,顺利完成总支和各支部换届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司法权正确行使。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立案工作专项汇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见证执法和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代表和委员意见220余人次。

获得荣誉既是鼓舞也是鞭策

接下来,永福法院将把荣誉化为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永福县经济社会持续良好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曾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