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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法院三天内执结27件案件 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作者:潘玉洁  发布时间:2017-05-26 11:11:32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永福县苏桥石门砖厂27名农民工走进了永福法院执行局,请求执行雇主与该27名农民工达成的追索劳动报酬的调解协议,执行立案后,经执行局执行法官查明,这27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为于某、黄某和覃某三人,均为永福县苏桥石门砖厂承包人。

    初步掌握案件情况后,执行法官当天即迅速展开行动,找到三名被执行人后向其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文书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部分义务,但还是表示不能全部履行,农民工们本次要求的该笔劳动报酬共计2.7万元,执行法官查清被执行人情况后,该笔债务对被执行人来说应是“小菜一碟”,称没钱只是拒不履行的一个借口。

    为此,2017年5月23日,永福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于某、黄某采取了强制措施,次日,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立即将尚欠的该笔债务全部履行。至此,永福法院仅用了三天不到时间便执结完毕该27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永福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2017年至今,永福法院执行局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3件,执行到位金额35.8474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潘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