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早上六点,永福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光华通过执行指挥系统,接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向全市法院发出“春雷行动开始”的指令,当永福法院收到指令后,院长迅速向执行局及法警队等全体参加“春雷行动”成员下达行动开始的命令,所有成员按部就班按照预定计划,驱车赶往各执行现场,集中拘留一批失信“老赖”。
此次“春雷行动2”旨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规避执行的恶意逃债行为,并向社会传递法院“执行得了”,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决心。行动由桂林市中院统一部署,我院按照指示,提前制定执行方案、应急预案和专项部署。县委政法委书记毛永安,院长曹光华担任此次活动的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执行局牵头,组织法警大队、院办公室组成两个执行小组。同时,邀请了当地媒体、县纪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了行动。
此次“春雷行动2”执行行动中,我院共出动干警19人,车辆4台,拘传15人,拘留“老赖”11名,履行债务金额11.8万余元,拘传后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债务5万元,并解除拘传4人,执结案件2件,人大政协委员2人以及政法委领导1人到执行指挥中心远程监督执行过程。
通过开展此次“春雷行动二”,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打压了“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嚣张气焰,对于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深入推进和全面实现永福县法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