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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张德生副院长莅临永福法院指导工作
作者:唐作明  发布时间:2017-03-27 10:48:41 打印 字号: | |
  3月24日上午,桂林中院副院长张德生一行三人莅临永福县人民法院指导工作,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光华及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文清全程陪同。

    张德生副院长参观了我院的文化室及执行指挥中心,我院执行局局长韦海国对我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汇报,并由桂林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庭秦增儒庭长、执行干警李鹏波两名同志对我院2016年已结案的终本案件随机抽取十本案卷进行检查,查看终本案件合规率,以及通过进入执行法官的华宇执行案件办案系统个人账号中,随机调取2016年-2017年终本案件共计九件,进行检查,对案件节点的录入是否完整和“365 8”执行案件工作流程管理是否规范,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及案件的抽查情况,张德生副院长对永福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严格“365 8”工作流程的管理,切实杜绝超期限执行现象。二、要推进执行团队工作模式运用。三、要多举措,全方位创新宣传。四、要深入远见、全面掌握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张德生副院长表示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善于运用智慧,千方百计攻克执行难题。同时要强化执行作风纪律,坚持公正、高效、廉洁执行,确保圆满完成执行攻坚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唐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