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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到永福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范修明 唐作明  发布时间:2016-11-25 09:30:12 打印 字号: | |
  11月23日上午,桂林市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一行三人到永福县法院调研指导司法救助工作。

    唐恢豪首先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视察,随后召开座谈会。会上,永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光华就该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人员情况、近两年来司法救助基本情况、救助金的发放、救助金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向市政法委领导作了汇报。2014年至2015年,永福法院共救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的,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21人,10件案件,救助金额共29300元,现已全额发放给救助对象,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救助对象的生活困难。2016年拟上报符合条件的对象9人,9件案件,共125000元。

    唐恢豪对该院近年以来的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唐恢豪对该院的下一阶段工作做出了指示:一、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二、对于救助金拨付到位之后,要及时、足额的将救助金发放给救助对象。

    曹光华代表全院干警表态:感谢市政法委对法院的关心支持,该院会继续努力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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