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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法官上门为老人送执行款物
作者:唐作明 申振中  发布时间:2016-11-11 09:27:30 打印 字号: | |
  11月9日,永福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驾来到永福县堡里乡,将执结的赡养款物送到了年近八旬的老人阳某手中。

    被执行人阳某今年78岁,她的丈夫于七年前去世。阳某有五个女儿,且都已结婚成家。因家中土地使用和土地的租金收入问题,阳某与五个女儿存在较深的矛盾。五个女儿因此都不愿意赡养阳某。2016年6月,阳某为追索赡养费将五个女儿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其大女儿王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无奈之下,阳某于今年9月向永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多次找到王某谈话,并联合村委会、周边村民耐心的做王某的工作,一方面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和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使王某认识到错误,表示以后会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并按将400元人民币和600斤稻谷交到了法院。

    考虑到申请人阳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为减少其奔波,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执行法官亲自驾车将600斤的稻谷家中,将400元钱交到老人手里。老人拿到钱物后,激动的对执行法官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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