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1日,在永福法院百寿法庭执行法院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老刘终于拿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拖欠了其7年的债务,拿到全部执行款的老刘喜笑颜开,给百寿法庭送上了写着“执政为民”四个大字的锦旗。
该案是永福法院百寿法庭2009年判决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没有主动履行债务,申请人老刘于2010年向永福法院百寿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陈某均以种种理由避而不见,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之后陈某更是离开居住地并更换了手机号码,使得此案执行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
广西法院执行征信系统的启用给本案带来了转机,该院将包括陈某在内的众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为此举使得被执行人陈某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遭到银行拒绝,陈某立即联系该院表示愿意清偿债款。该院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远在外地的申请人老刘,并组织双方对拖欠债务的本金及利息进行了仔细的核算,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法院执行征信系统是每一个人的信用档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在贷款、搭乘飞机火车轮船、出入境、高消费、投资兴办企业甚至出境等诸多方面都受到限制。当该院将陈某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后,陈某感慨:“失信被执行人的衣食住行都受到了诸多限制,真是寸步难行,这件事让我知道了诚信是多么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