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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强执行工作力度
作者:申振中  发布时间:2016-03-25 20:40:33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社会威慑及引导作用,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从3月25日起,永福人民法院积在永福县中心广场的LED大屏幕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此次,永福法院与政府、县委宣传部等多部门联合,利用户外LED大屏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有38名。向群众公布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照片和未履行标的额。将这些失信人员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充分展示在社会公众面前,对他们施加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和法律惩戒力,最终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今后,永福法院将分批次、通过报纸、广播、大屏幕、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让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步步维艰直至寸步难行,从而达到有效地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最终目的。
责任编辑:申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