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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为破解“执行难”,全面推行诉讼财产保全告知制度
作者:陈刚 曾兰秀  发布时间:2018-07-20 18:50:08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判决得到充分履行,维护法律的权威。7月18日,永福法院推出财产保全告知制度,采取立案阶段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办理保全后送达《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形式,引导当事人及时正确地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永福法院严把源头风险提示关,细化立案释疑,精心制作了《诉讼财产保全告知书》,该告知书详细释明了财产保全的意义、程序、解除、复议及保全错误的赔偿等规定,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保全程序,预防执行中财产出现转移、毁损等情况,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实现了立案、执行环节的对接,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这是永福法院深入破解“执行难”的积极尝试,也是繁简分流工作开展的有益探索。

    今后,永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全面推行诉讼财产保全告知制度,向当事人释明不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风险,避免法院的判决书成为“法律白条”,用落到实处的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陈刚 曾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