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一直是永福法院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宗旨的需要。2017年上半年,永福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活动。加强主动性,进一步创新审判工作,创先争优亮点多,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树立了永福法院新形象。
一、“两庭一中心”跨域双轨制立案更便民。永福法院实行 “两庭一中心”跨域双轨制立案新模式,即管辖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不当得利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均可以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百寿法庭、苏桥法庭进行立案。这一举措极大减少了群众的诉累,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利用网格化资源助审判。永福法院引入该县已建成的社会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与县政法委共同建立“网格化 司法送达”新模式,借助遍布城乡、村居、社区的网格员参与法院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工作。自今年3月22日建立网格化送达制度以来,在网格员协助下送达文书的案件共79件,网格员参与调解的案件共27件。
三、案件繁简分流结案效果好。永福法院于2017年3月8日在本院立案庭组建以一名员额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1 2 1模式的速裁团队。速裁团队采取简易送达、集中开庭、当庭宣判的运行模式,对案件快速审理、快速结案。自案件繁简分流以来,速裁团队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0件,结案91件,结案率70%。审结案件中调解结案62件,调解率为78.50%,撤诉结案7件,撤诉率为8%。案件平均审理期限16天,真正做到了简案快审。
四、开启律师工作站进驻法院化解矛盾新模式。永福法院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成立律师工作站,由桂林市律师协会于每周一、周三、周五指派一名律师值班。律师工作站进驻人民法院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工作,是我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人民调解与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到现在为止律师工作站律师共接待当事人近百人,其中劝退劝服信访当事人4人次,有效的促进了我院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
五、离婚冷静期模式促和谐。我院在家事审判中引入离婚冷静期模式,并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对于有可能和好的婚姻案件,给当事人下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对其设置1-6个月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审判团队与县妇联及村(社区)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与心理疏导,让其珍惜家庭、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绝不放过任何维护家庭稳定的机会,达到家庭的和谐。
六、诚信诉讼制度预防冤、错案。2017年年初,永福法院开始试行诚信诉讼制度。该制度的核心是:1、在案件立案时向当事人送达《诚信诉讼告知书》,向其释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严重后果;2、送达《诚信诉讼告知书》后由原告在立案时,被告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向法院作出《诚信诉讼保证书》,保证其起诉真实、并无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情形;3、诚信保证范围包括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三个阶段。诚信诉讼制度建立后,对永福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离婚、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高发区有了制度上的预防措施,避免了因为虚假、恶意诉讼出现冤案、错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