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永福法院召开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指出,全院干警要紧紧围绕审判职能,全面强化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通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在责任落实、思想引领、工作促进、促双提升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光华对专项活动第一阶段情况作了总结。他指出,我院在第一阶段专项活动中,领导高度重视,以上率下,落实责任,细化举措,在活动组织、实施、提升方面收到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工作中,为了确保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稳步有序地推进,全面强化司法为民工作,有效的实现“双提升”的目标。将创新多项便民利民举措:
一、开启立案双轨制模式。立案双轨制模式的实行是作为立案登记制的配套措施,我院将开启立案大厅和苏桥、百寿人民法庭相结合的“双轨制”立案模式,当事人既可以直接到法院立案,在就近在苏桥镇、百寿镇人民法庭立案,进一步减少了群众诉累,方便了群众诉讼,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采取假日立案和上门立案制。为更加便捷、高效的延伸诉讼服务,我院将为当事人提供假日立案、预约立案,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通过为群众提供贴心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纠纷,发挥诉讼服务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三、继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设施。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我院将在诉讼服务大厅和苏桥、百寿人民法庭开通绿色通道、安装POS机以及设立特殊人群专座。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落脚点,为群众提供便捷、满意、温馨的服务。
四、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对本院一审结束的案件,主审法官主动为当事人做好判后调解和判后释法工作,让当事人更多地了解法律,理解法官的判决,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同时,严把案件上诉出口,形成了沿程序由后向前的“倒逼”机制,使干警工作责任心更强,工作作风更扎实。
五、依法合规减少群众诉累。为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强化司法便民服务,在执行立案环节将依法合规的取消开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手续,在离婚判决生效后主动为当事人开具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强化为民、利民举措,主动作为,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
六、不再预收当事人申请执行费用。长期以来,申请执行人交了申请执行费而债权无法执行到位或无法足额执行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在受理执行案件时,不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申请执行费。
七、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新媒体的宣传引导,做到“两微一端一网”及时更新,让群众了解法院各项便民新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
最后,曹光华院长强调要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落实举措,强化监督,确保使我院各项工作大提升,切实打造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