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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警示教育会
作者:申振中  发布时间:2014-09-16 11:22:43 打印 字号: | |
  9月15日上午,永福县法院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警示教育会。会议由永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辉主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粟广源向全院干警通报最高院关于法院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情况。

  会上,陈伟辉院长对照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环节的具体要求,围绕近期最高院通报的典型案件以及全国法院警务安全情况,对全院干警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监督,严管重纪;不仅要主动地把自己履行职责、执法办案以及相关的社会活动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还须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还须自觉做到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构建惩防体系,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和更坚决的措施,对违纪违法的行为严格查处,绝不不姑息。

  二是严于律己,坚定立场;不仅要正确规范地行使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等权力,还须要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站稳立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从小处着眼,防微杜渐,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须将警示教育作为常态化进行学习,将反面案例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三是明确职责,司法为民;不仅要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的教育实践活动根本理念,还须切实增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责任感、使命感,牢记职责使命: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涉诉信访案件评估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四是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不仅要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司法正义的能力,还须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时,要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公开、公正。

  最后陈院长强调,我院干警一定要加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要始终如一、坚定如初的精神把“回头看”落到实处,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自觉主动地加强思想、组织、业务、廉政和作风建设,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为永福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申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