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永福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民生案件
作者:莫奇云  发布时间:2014-02-10 15:05:29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月13日,永福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民生案件,执行标的21万余元。使该案的受害人得到了足额的赔偿,缓解了其因该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生活困难。

经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游某某向永福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明被执行人陈某某有旅游大巴车一辆,且挂靠在另一被执行人柳州市某旅游公司名下。2014年1月7日永福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柳州市将该车扣押至永福县人民法院,并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拍卖该车辆。2014年1月13日被执行人自行联系买主将该车卖给他人,得款后即将21万余元执行款汇入永福县人民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全部执结。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徐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