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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积极组织法官参加全市民商事法官培训
作者:廖玉连  发布时间:2013-09-23 11:14:54 打印 字号: | |
  9月22日上午,桂林全市基层法院民商事法官轮训第一期培训班在桂林开班,永福法院积极组织12名法官参加第一期培训,另有9人参加第二期培训。

  据悉,桂林中院根据商事审判工作的需求,紧密围绕目前商事审判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挑选任课教师。培训内容有《公司法》审判实务法律适用若干问题解读、民事证据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商事审判的疑难问题等。培训班的授课教师主要桂林中院负责民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担任。培训活动共举办两期,每期四天时间。

  培训第一天,法官们认真学习了中院蒋维克老师主讲的《〈公司法〉审判实务法律适用若干问题解读》,通过学习,使不仅使法官们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相关内容的理解,而且解决了一些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法官正确适用法律,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能力有重要的帮助。
责任编辑:廖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