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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副院长黄健康一行到永福法院指导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09 17:27:32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市中院副院长黄健康与庭长袁荣礼、刘红星、副庭长胡红琳等一行六人到永福法院,进行立案、再审审查工作巡回指导培训。永福法院主管工作的副院长和立案庭、审监庭的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在培训会上,刘庭长传达了全国及全区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胡副庭长就建立法定两类案件通过原审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受理新机制及民事再审审查相关新要求进行了讲解,袁庭长对新民诉法实施带来的新问题进行了指导。最后,黄副院长强调: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再审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工作。

 通过这次培训,解决了永福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中过去存在的认识模糊的问题,进一步加深了永福法院立案庭、审监庭法官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使立案、再审质量和水平有了一个新的提高
来源:永福法院立案庭、审监庭
责任编辑:永福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