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桃城法庭一日调解结案46起涉农案件,涉诉标的达116万多元,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2009年8月,一阵狂风将马某、刘某合伙种植在永福县永福镇坪岭村山坡的桉树部分刮断,其中一棵桉树断裂时恰好搭到县供电局搭建的高压线上,造成高压线断裂并短路起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虽然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组织了大批人员对失火现场进行了奋力扑救,由于风力大,火势猛,多家农户的山场还是被这场大火烧毁殆尽,给农户造成了很大损失。这些农户多次向县供电局和马某、刘某讨要说法并要求赔偿损失,在遭拒绝拒绝的情况下,去年,有三户农户率先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桃城法庭通过查明事实和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判决县供电局承担90%的赔偿责任,马某、刘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县供电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桂林市中院提出上诉,桂林市中级法院在损失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少判了10%,但县供电局和马某、刘某承担的比例予以维持。今年3月,其余46户受损农户集体向桃城法庭提起诉讼。受理后,主办法官多次组织县供电局跟农户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县供电局以上级部门不同意为由,拒绝调解。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只好委托评估机构对其损失进行评估,10月20日评估结果出来后,让供电局大失所望,农户原本起诉只有103万元,评估结果却达到116万多元。在农户准备变更诉讼请求时,桃城法庭庭长和主办法官主动出击,再次组织县供电局和农户协商,县供电局权衡利弊后,同意与农户协商。
经过三天“讨价还价”和主办法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合法、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和疏导工作,最终,以县供电局85.9万元赔偿农户损失,诉讼费、鉴定费承担90%,马某、刘某8万元赔偿农户损失,农户诉讼费、鉴定费承担10%的结果握手言和,46件涉农案件一日得到了圆满解决,创下了永福县法院单日调解系列案件数量新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