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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努力提高“处突”能力
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
作者:邹同干  发布时间:2012-11-19 08:42: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来,永福法院以桂林市中院司法警察执行规范化工作会议为契机,针对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先后发生纵火、投掷爆炸物、当事人自杀、脱逃等10多起突发事件,结合本院司法警察实际情况,永福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处突”理论学习,完善处置预案

认真组织司法警察学习《人民司法警察常见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典型案例选编》加强预案组织演练和案例研究学习,积极探索“处突”方法。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二、加强“处突”能力训练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组织经常性的演练,熟练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程序和方法,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真正做到对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自如、处置得力。着重训练防袭击、防冲击、防爆炸、防纵火、防投毒、防暴力、防脱逃训练,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威胁法院安全的各种隐患,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加大安全设施及装备建设投入力度,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配齐必要的人员和装备,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有效应对、正确处置。

三、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文明执法。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加强执法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态度,学会与当事人打交道,学会做思想工作,学会平息当事人怨、气、恨、愤等不良情绪,树立人民法院可信、司法警察可亲良好形象,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赢得群众信任,取得最佳执法效果。
来源:办公室、法警队
责任编辑:徐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