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法院结合本院的实际,坚持“阳光执行”、多项举措促执行,自1至10月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截止10月30日,永福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01件,非诉行政执行24件,共计125件,执结125件,执结率100%,执行标的达580余万元,实际执结率为100%,执行标的到位率为100%,和解率为64.86%,自动和解率为92.42%,在全市各项工作名列前茅,为今年的“创无”工作打开了良好的局面。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风险高的的困难,成功强制执结三起棘手房屋拆迁案,确保了湘桂铁路工程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县委政府的肯定以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具体做法如下:一、以“司法为民”的思想为指导,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学好、用好、用足新修民诉法,深刻领会立法本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有力的打击了恶意逃避债务、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四、以开展“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为平台,努力推进工作的全面展开。在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执结率、和解率等各项指标均要达到上级的要求。以和谐促和解,为党的十大八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