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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人大常委会听取法院执行
《行政诉讼法》情况专题汇报
作者:文中杰  发布时间:2012-09-23 22:23:38 打印 字号: | |
  9月2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军一行七人到法院听取《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专题汇报,充分肯定了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法》所取得良好效果。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到会,党组书记、院长陈伟辉代表县法院作了汇报。

会上,院长陈伟辉首先介绍法院自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法院共审理、审查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基本情况。(一)、受理行政案件88件,现已办结86件,未结2件,结案为97.73%。(二)受理非诉执行行政审查案件171件,申请执行标的额580余万元,现已全部审结,其中裁定准予执行161件,准予执行率为94.15%;准予撤回申请10件。

会上,陈院长总结了法院在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做法,一是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强化行政审判管理,保证案件质量与效率;三是实行“三重法”审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权属纠纷;四是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大力构建社会和谐。

会上,陈院长还指出在执行《行政诉讼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如被诉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对行政诉讼普遍存在认识不足、认识不到位、不愿当被告、不愿出庭应诉,以及一些行政部门执法程序违法、执法不公,容易使行政相对人出现上访,给造成社会一定的负面影响等。

汇报之后,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军作了重要讲话,一是肯定三年来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取得的成绩,为永福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继续专研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努力提升依法处理各疑难案件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
来源:行政庭
责任编辑:徐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