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柳州的李云(化名)再次来到永福县人民法院,向法官递交请求与丈夫离婚的诉状。
李云22岁时与28岁的永福籍青年陈军(化名)认识,两人相识3个月后于2006年8月14日登记结婚,2007年3月30日生育一女儿。婚后陈军对妻子漠不关心,女儿出生后两人更是为了女儿跟谁姓的问题经常争吵。女儿满月后两人又因女儿姓氏问题发生争吵,陈军竟生气离家出走了。大半年过去了,陈军完全没有回家的意思。
2008年3月,李云向永福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李云没有证据证明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女儿跟谁姓的问题应协商解决。基于两人尚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两人又过了一年多,但陈军对李云的态度没有改观。李云彻底失望了,又诉至法院。3月19日,法院审理认为,陈军与李云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双方因女儿跟谁姓的问题争吵,陈军负气离家出走至今,对家庭不负责任,以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此法院准予两人离婚。